2024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导读:2024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已发布,要求考生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8门及以上。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8日和4月9日,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调剂意向。
江苏单招网分享2024年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准备报考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的考生需要仔细阅读一下该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2号)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批次的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校区,地点为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81号;贾汪校区,地点为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华东地区唯一以安全类专业为特色、技术类专业为主体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位于徐州市,设贾汪校区和云龙校区两个校区。
学院专业发展形成了安全应急核心专业、安全应急支撑专业、安全应急拓展专业“三维一体”的专业架构,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群已成为省高水平专业群。学院领办省应急安全职教联盟,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安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先进制造类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1+X”证书试点院校。
学院坚持以生为本,技能大赛成绩优秀,体育赛事成绩领先;重视就业工作,建有500余家包括徐工集团、上海三菱电梯、京东方等国内外五百强企业的学生实习就业基地。
第五条招生层次为专科,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学校。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工作。
第九条执纪审查室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督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经审核后,确定提前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并8门及以上合格的,可以申请报考。
第十二条报考时间与方式:
第一轮:3月6日至8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k.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报考我校。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第二轮:4月9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报考规定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报考我校。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我校计划招收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网球、跆拳道、足球、武术、健美操、排球、篮球等项目体育特长生共30人;计划招收舞蹈、器乐、声乐等项目艺术特长生共20人。凡有意报考我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之前,第一轮3月1日至3日、第二轮4月5日至7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参加我校体育、艺术项目测试,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实施办法见附件1、2《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与管理、应急救援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安全智能监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智能安防运营管理、电梯工程技术、轨道交通类、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限报。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建议仅男性报考。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报考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及相关技能考试考核。
第十五条2024年度除申报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进行体育、艺术项目测试外,学校不组织校测。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录取时间:4月3日前,完成第一轮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4月22日前,完成第二轮录取工作,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身体素质必须符合专业报名要求。
首先,按高中学测合格门数由高往低录取,按十合格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九合格、八合格。同等条件下,按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其次,高中学测合格门数相同且无政策性加分时,按十门学测折合总分排序;十门学测总分仍相同,按数语外三门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三门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时,依次按物理、化学、生物三门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依次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单科从高到低排序。
高中学测各科折算分值办法见下表:
高中学测各科折算分值办法
再次,排序仍相同时,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记录为依据,按照评分标准得到总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总评分数仍排序相同时,按体育测试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
凡未提供或档案中无此表的,按零分计。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评分标准见下表:
序号 | 打分项目 | 项目满分 | 内容 | 分值 | 备注 |
1 | 担任职务 | 10 | 学校或年级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治保委员等常规学生干部职务)。学生会无职务不算分。 | 10 | 此项以最高分计 |
小组长或课代表、宿舍长。 | 5 | ||||
2 | 荣誉奖励 | 20 | 省级荣誉 | 20 | 此项可累加,最高不超20分 |
市县级荣誉每次 | 15 | ||||
校级荣誉每次(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团干、三好学生) | 10 | ||||
校级荣誉每次(包括学习标兵、团员等) | 5 | ||||
3 | 学科特长 | 20 | 省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0、9、8 | 没有体现一二三等级的,按三等计。此项可累加,最高不超20分。 |
地市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9、8、7 | ||||
县区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8、7、6 | ||||
校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7、6、5 | ||||
4 | 体质与体育特长 | 10 | 体质健康测试平均分*10%,保留小数点后3位。“免测”算8.555。 | ||
5 | 科技特长 | 20 | 省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0、9、8 | 没有一二三等级的,按三等计。此项可累加,最高不超20分。 |
地市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9、8、7 | ||||
县区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8、7、6 | ||||
校级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7、6、5 | ||||
6 | 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10 | 参与每次。军训、家务劳动、家庭内部活动不算分。 | 5 | 此项可累加,最高不超10分。 |
7 | 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 | 10 | 角色为组长的每条 | 5 | 此项可累加,最高不超10分。 |
角色为成员的每条 | 4 | ||||
8 | 处分信息 | 有-10,无+0 |
《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评分标准表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色盲色弱不予录取。按高中学测合格门数从高向低录取,按十合格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九合格、八合格。同等条件下,按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高中学测合格门数相同时,按省统考艺术成绩排序;排序仍相同时,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为依据,按照评分标准得到总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总评分数仍排序相同时,按体育测试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者可按特长生资格优先录取,单独录取,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 3 名。具体实施办法按附件1、2进行。
体育特长生的体育项目、艺术特长生的艺术项目测试成绩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办法为:按高中学测合格门数从高向低录取,按十合格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九合格、八合格;高中学测合格门数相同时,按体育或艺术校测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符合录取条件的可依照普通专业办法进行。
第二十条报考学生必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仅为英语和日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理工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第二十三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分类收取,具体依据为《关于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制订及调整的函复》(徐价费[2017]8号)、《关于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制订及调整的通知》(徐价费[2016]167号)。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 3300 元/年)、学院奖学金(每年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勤工助学岗等奖助学金;按学院相关规定申报。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 16000元/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讯地址:云龙校区,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81号。贾汪校区,徐州市贾汪区大学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0516-87815580、87815581、87815025
招生传真:0516-87815025
招生电子信箱:zsb@jscst.edu.cn
信访投诉电话:0516-87815589
信访投诉邮箱:sayjjjc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jsc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jscst.edu.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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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jscst.edu.cn/2a/7c/c776a76412/page.htm